為進一步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今起,江蘇多地施行住房公積金新政。
鹽城:購買新建商品,公積金提取擴大至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鹽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明確繳存人家庭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鹽城市購買改善性自住住房,可繼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在鹽城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范圍擴大至購房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此階段性政策的實施期限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鹽城統一了該市各區域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在鹽城市行政區域內購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貸款條件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同時,鹽城調整貸款次數認定標準,夫妻婚前各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婚后不重復計入家庭貸款次數。婚前一方或雙方作為主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婚后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認定為該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婚前各自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婚后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認定為該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鹽城還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年齡上限,放寬借款期限年齡限制。借款申請人年齡上限調整至男性63周歲、女性58周歲,借款期限放寬至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
鹽城還明確,對交易資金實施托管的二手房,職工支付首付款(最低比例為15%)后,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款。對能分清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揚州:放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
6月30日,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確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降低住房成本、促進消費、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揚州出臺7大舉措。
階段性上調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90萬元、150萬元,階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揚州加大對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在揚州市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分別上浮30萬元、50萬元。
放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
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繳存人購買揚州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仍有不足的,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缺額。
加大對繳存人家庭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支持力度。雙繳存人家庭每年租房提取限額由24000元放寬至36000元,每位繳存人每年租房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0元。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揚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最高年齡由65周歲延長至70周歲,所申請的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加大對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持力度。現役軍人、退役時間在6個月內的退役軍人均視同揚州本地正常繳存職工待遇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常州:享有購房資助買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下調至15%
進一步減輕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房資金壓力,保障其剛性住房需求,常州出臺《關于下調住房困難工薪群體享受資助購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2025年7月1日起,享有購房資助買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從最低20%下調至15%。
蘇州:靈活就業公積金試點范圍擴大至全部人群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靈活就業試點新政策,支持農民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試點,支持農民自建、翻建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同時,推出單位在職職工自愿繳存的個人補充公積金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樂居。這標志著蘇州靈活就業公積金試點政策覆蓋全部人群。新政于2025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南京:異地貸款范圍擴展至江蘇全省
2025年7月1日起,南京施行住房公積金新政。南京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由南京都市圈擴展至全江蘇省。南京都市圈和江蘇省各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南京市購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放寬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江蘇省各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可以參照在南京市購房相關政策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不受繳存人工作地和戶籍地限制。
南京還將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延長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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